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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怎么追回
释义
    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的追回方式:应当由监察机关立案侦查,请求法院判处由行为人赔偿因其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经济的损失。包括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必要时,监察机关可以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向行为人追回相应经济损失。
    一、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标准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二、滥用职权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案件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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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