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洪湖东分块房屋补偿标准为: 1.房屋补偿的费用(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关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主要结构和折旧程度,来进行一个划档,并且一般也是按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计算的。 2.周转的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来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都会予以一定的相关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一般都是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一个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者是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来进行一个安置的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