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退役个人档案存放哪里 |
释义 | 退伍后,档案存放在安置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1、农村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军队复员干部。 档案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档案室 2、转业至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档案所在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3、转业至地方企业(县属企业)工作的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档案所在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4、转业至央企及县以上直属企业单位的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档案所在地: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5、伤残军人且无工作单位的退役军人。 档案所在地:县民政局优抚科档案室 6、自费缴纳社保并领取养老金的退役士兵。 档案所在地:县社保局档案室 部队退伍安置政策 1、安置单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个地区的岗位给退伍士兵, 2、放宽了安置地限制。士兵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以跟随父母一起安置,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如果异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需要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3、享受就业补助金。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兵,在回到地方后如果放弃工作安排的,可以由当地政府按照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该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相加在一起的80%,给退伍士兵发放补助金,而且还可以享受创业优惠。 4、相关保险的接续。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照在军地服役的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参加安置地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队由人民政府缴纳,而个人缴费的那部分则是个人缴纳。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退伍后,档案应该存放在哪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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