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冻结的钱退回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诈骗冻结的钱退回规定如下: 1、对于扣押冻结的嫌疑人财物,如果是属于被害人的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不允许私自挪用; 2、法院冻结嫌疑人财产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案件复杂时可以申请延长,如果着急拿回被骗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当然,退回被骗财物前提是该财物尚未被犯罪分子挥霍掉。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只要达到三千元就可以立案,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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