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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期限是多久?
释义
    房产证永久,他项权证不是有效期,而是债务清偿期。土地他项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房屋使用期限永久,土地使用年限因土地类型而异,错误需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他项权利证期限是多久?
    房产证是永久的,而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是这个房子的第一债权人,有第一受偿顺位。法院如果已经查封了,应该会有债权申报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办法官说明下情况,这样就不会漏了。其实有他项权证在,法院也是不会漏的。
    二、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民法典》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房产证在办理后,对于房屋的使用期限是永久的,即房屋的使用权永久由个人使用,但对土地的使用年限,会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应当在办理购房合同时进行了解,如果土地使用类型有误或者土地使用年限有错误的需要诉讼解决。
    结语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因土地类型而异,具体应在购房合同办理时了解清楚。若土地使用类型或年限有误,可通过诉讼解决。房产证是永久有效的,而他项权证的期限并非有效期,而是债务清偿期。持有房屋抵押权的人具有第一受偿顺位,法院若已查封房产,一般会有债权申报公告。土地他项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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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6: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