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合同纠纷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当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产生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同时就主合同和保证合同提起诉讼,应以主合同确定案由,不适用“保证合同纠纷”案由。 法律分析 保证合同纠纷指的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中产生的纠纷,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在确定案由时,如果当事人同时就主合同和保证合同提起诉讼,应以主合同为准,不适用“保证合同纠纷”案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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