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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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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