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后能否撤销 |
释义 | 赠与合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能撤销。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民法典》对合同赠与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即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赠与和受赠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2、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旦财产所有权完成了转移,则不能够撤销。 3、赠与合同需不属于经过公证或者其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如何认定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协议赠与房产后悔了怎么处理 协议赠与房产,如果还没有过户,赠与人后悔的,可以撤销赠与;房屋已经过户的,受赠人没有过错的,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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