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有数额、时间和领取资格等限制。首先是领取资格,需要失业人已缴费满一年、属于被动失业、已经在社区办理了失业的登记,时间长度标准是每累计缴费满1年,多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最多领取24个月。 一、失业保险应该怎么赔偿? 失业保险赔偿一般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决定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金,领取生育保险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