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无房住怎么办 |
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一、婚后自建房离婚后女方能不能分割 婚后自建房离婚后女方能不能分割,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共同出资建的可以,非共同出资建的不可以。婚后共同出资建的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盖的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二、分居两年应如何证明 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 1、分居协议; 2、一方在外居住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无产权房能否有居住权 无产权房屋有居住权,但无房屋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住宅位置; 3、居住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果只享有使用权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所有权转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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