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不是本人开的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出租车不是本人开的如何处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无营运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首先,对于将车子转让给你开的人来说: 出租车公司对于正常驾驶该出租车的司机,出租车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交管部门最高可以处暂扣3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可以对出租车公司给予相应惩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运力指标。 二、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什么样的原则。 1、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2、驾驶车辆时,驾驶证、养路费缴纳凭证不得涂改、转借、伪造,驾驶车型必须与准驾车型一致; 3、严禁酒后无证驾驶; 4、不吸烟,不闲聊,睡眠不足时不开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任: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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