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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明细
释义
    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若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需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在60天内作出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方。对不服决定的单位或个人,可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调查核实和决定通知等步骤。
    法律分析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登记查询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考勤卡、饭卡、工资单、工作证、名片及其他工作证明);
    5、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有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单位。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上述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结语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受伤职工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查询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若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同,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单位。如对决定不满,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办理工伤认定程序包括:职工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审核申请材料、调查核实事故伤害、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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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