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个人申请药品发明专利的,应该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以“用于治病”、“用于诊断病”、“作为药物的应用”等等这样的权利要求申请专利,则属于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因此不能被允许;但是药品及其制备方法均可依法授予专利2中药的专利申请,通常是以具体的实施举例来说明发明的最佳方式,也就是实施例。对于中药专利申请实施例的数量应当依据现有技术的状况,特别是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如果在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范围太宽,没有足够的实施例说明要求保护范围内的技术方案都能实现,体现这种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会由于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而不能被批准。3对于实施例的描述应当详细具体。要写明具体的原料药配方及各组分的使用量、具体的生产步骤和工艺方法;实施该技术方案的具体工艺条件,如温度、时间、浓度等;还应当写明以使用量的原料药制备成药物产品的剂型、产量、单位剂量等。总之,实施例应当描述成生产该药物的具体工艺步骤和方法的实际操过程,这种描述要使本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需要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该发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