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在检察院起诉阶段家属可以看卷吗? |
释义 | 除了辩护人以外的,都不可以看。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刑事案件分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三个阶段,上面这个法条特指第二个阶段及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的卷宗查阅复制权; 3.不让辩护人以外的人查看、复制卷宗,是为了不影响刑事程序的正常进行。如有些被告人家属查阅卷宗后会想办法作伪证、打击报复证人等; 4.辩护人在复制卷宗后,能否给被告人家属查阅或复制?原则上也是不被允许的。辩护律师应遵守有关的保密义务,有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及内容不能向家属通报。但这个问题法律规定并不明确。(曾经有河南省沁阳市律师将案卷复印材料留给被告人家属。一审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二审改判无罪。) 一、检察院通知明天去问话不去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去,可能会变为逮捕和通缉。 1.要看是以什么身份被什么部门叫去谈话了,如果是被公安取保对象,公诉让去做笔录不去或者处于失联状态,可以变更为逮捕; 2.如果是反渎部门叫去的话,要根据身份来定的,如果是证人了解情况不去的话,最多可能也就是上门来带人,毕竟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如果是涉案对象的话,那么检察院可以对此人正式立案并网上通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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