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经职工同意安排年休假的,或者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不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包括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职工意愿来安排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