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通道被车辆违规占用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联系车主,或者向消防局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举报,由相关执法人员联系车主,要求车主将车挪走,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