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学生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抚养和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开展民事活动;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当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提起诉讼。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2、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等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有义务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外出,不要做游泳、滑冰、爬山等危险活动;有义务通知学校孩子的异常身体状况和异常情绪,避免事故发生; 3、有义务做好子女离校和家庭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如上学、放学和节假日;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制止和纠正子女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对被监护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