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如何保障未写名字一方权益 |
| 释义 | 有这样一对小情侣,他们经过几年的恋爱现在准备结婚了。男方在成都是有房产的,而女方没有。 女方向男方提出要在男方的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理由是,不然自己没有安全感。而男方呢,总认为自己父母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的血汗钱,加上自己所有的积蓄才买的房产,这是自己最大的资产,女方一来就要加上她的名字,这不相当于我白白的就把房子送给他了吗?万一今后婚姻不稳定,出现离婚,是不是女方就把房产跟我分走一半了呢? 男方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然而,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嫁给一个男人连房产证上都没有自己的名字,他没有安全感也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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