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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贯彻什么原则
释义
    一、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贯彻什么原则
    1、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以帮助教育和预防重新犯罪为目的。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七条
    二、未成年罪犯可适用的刑种
    1、管制
    管制,是五个主刑中最轻的刑种,根据管制的特点,对未成年人适用管制,有利于使未成年人继续正常生活学习,感到社会与家庭的温暖,从而更利于对其的改造。
    2、拘役
    拘役刑期较短,适用于罪刑较轻但需关押的罪犯,对未成年人适用拘役,是一种相对比较好的选择。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较大,适用广。对于有期徒刑,应注意与成年罪犯分开关押,以防止交叉感染,而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受到腐蚀。
    4、罚金
    对于罚金的适用,我个人认为应区别对待,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适用罚金刑。而对于其他未成年人,因其尚处于父母照顾,无个人财产,可不适用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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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1: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