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金融许可证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章程:符合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3、有具备专业工作经验和知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措施和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设施。 办理金融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1、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2、金融机构介绍信; 3、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金融机构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 (一)机构更名; (二)营业地址(仅限于清算代码)变更; (三)许可证破损; (四)许可证遗失; (五)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其他需要更换许可证的情形。 机构更名和营业地址变更应当将旧证缴回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持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换领金融许可证。 许可证破损应在重新申领许可证时缴回原证。 许可证遗失,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重新申领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