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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释义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请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请求支付人身损害的赔偿金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请求权包括: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申请法院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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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