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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保管合同一般是否适用
释义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优先受偿动产的权利。此时,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一、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权清偿前留置该财产,并在一定期限内未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的财产,从价格上获得优先赔偿。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占有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上。占有人的占有权必须受到限制,即除保管需要或者经债务人同意外,留置权不得使用,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出租、抵押。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权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与债务数额相等。
    二、担保物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一般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地将自己的特定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从该抵押财产的价值中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2、质权:又称质押,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就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留置权是指哪些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财产。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权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如果留置财产是可分割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相当于债务金额。留置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留置财产;因保管不因保管不置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滋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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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