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能否调整工作岗位? |
释义 |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调动岗位,但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也不能调动不适宜的岗位;如果不适应原工作岗位,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改善工作条件;对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分析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可以调动岗位的,但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调动至不适宜的岗位。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拓展延伸 如何在哺乳期期间适应工作环境? 在哺乳期期间适应工作环境需要一些合理的安排和准备。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政策和福利,确定是否有相关的支持措施。其次,合理规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足够的时间给予宝宝哺乳和照顾。可以与同事协商灵活的工作安排,如弹性工作时间或远程办公,以便更好地平衡工作和育儿的需求。同时,建议在工作场所设置一个舒适的、私密的哺乳室,以便于哺乳和泵奶。此外,保持良好的营养和健康习惯,有助于增强体力和应对工作压力。最重要的是,与家人和朋友寻求支持和帮助,共同应对哺乳期工作的挑战,保持身心健康和工作的平衡。 结语 在哺乳期期间,女职工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应尊重并满足其合理需求。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工作,也不能调动至不适宜的岗位。当女职工因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改善工作条件。此外,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多胞胎婴儿的母亲,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在哺乳期间,女职工需要与雇主进行沟通,合理规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寻求支持和帮助,以平衡工作和育儿的需求,保持身心健康和工作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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