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婚假是否为3天或15天 |
释义 | 福建省婚假规定及法律依据:夫妻在法定结婚年龄内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年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异地工作的可享受路程假;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可享受法定婚假。法律依据为《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15天婚假,产假可延长至158-180天,照顾假为15天,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补偿。 法律分析 一、关于福建婚假的规定 1. 如果男女双方在法定结婚年龄内(女性20周岁,男性22周岁)结婚,那么每对夫妻都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法律依据 《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结语 根据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同时符合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至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婚假、产假和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还可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相应的帮助和补偿。根据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可根据福建省的规定享受不同的婚假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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