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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需要公证的房产如何继承?
释义
    继承房产的流程是: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和房屋继承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真实充分的,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一、请问赠与房产过户是需要递交哪些手续
    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如下:签订赠与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二、办理房屋过户赠与步骤是什么
    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
    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4、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5、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老人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什么方式
    老人过户房子给子女的方法有:买卖、赠与、继承。可以将房屋赠与给子女,到公证机关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然后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为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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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