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改变: 1.明确规定禁止外遇等行为。旧《婚姻法》只禁重婚,对其他无明确规定。 2.新《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 3.新《婚姻法》放宽了离婚的条件。 4.新《婚姻法》首次提出探视权和尊重父母婚姻权的问题。 5.夫妻双方财产占有、分割应遵循的规则是与旧的《婚姻法》相差最大的地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