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婚姻算无效婚姻 |
释义 | 一、哪些婚姻算无效婚姻 1、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夫妻一方重婚的; (二)夫妻之间存在直系血缘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有权提出婚姻无效的当事人都有谁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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