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我市办理公证业务便民服务承诺的相关内容,各公证处对70岁以上老人、危重病人、残疾人及其他因身体情况不便前来公证处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可提供上门服务。您可以向距离需要上门地点最近的公证处提出上门服务申请。因遗嘱公证属于特殊公证事项,办理时需要对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且有私密性要求,如遗嘱人所处地点不能满足录音、录像和私密性要求,则无法提供上门服务。具体情况您可以向所申请公证处进行电话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