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琐幼儿罪的定罪条件 |
释义 | 猥琐幼儿罪的定罪条件有以下几点: 1、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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