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的法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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