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政局不办收养证怎么办? 私自收养的孩子,若公民无法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民政部门是有权不给予公民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的。因此,若公民在合法渠道收养孩子的情况下建议把有效的资料给予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以上就是民政局不办收养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二、我想问问大家去民政局怎么办理收养证的呢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你的去民政局怎么办理收养证这个问题,要知道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三、收养证明丢了怎么办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对于你的收养证丢了怎么办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四、收养证明模板需要怎么办理的呢 收养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