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命名问题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一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及所需材料。离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确定分给一方的,则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所需证件包括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等)和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等)。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处理问题 婚后,如果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双方决定离婚,处理方式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院判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 我们都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置办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旦离婚了,也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确定分给一方的,那么就要去办理房产过户。而在普通过户中,需要带上的材料有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结语 离婚时处理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问题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包括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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