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转让债务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原借款人未脱离民间借贷债务管制,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免责债务中,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规定第三人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该协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