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辩护和不足辩护分别是怎样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案件事实辩护的概念和分类,包括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和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同时,文章阐述了辩护之证据不足辩护的几种情况,包括“孤证”不能定案、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以及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最后,文章提出了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包括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法律分析 一、案件事实辩护 案件事实辩护是指通过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与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相反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反驳公诉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未充分运用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 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 (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 (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3)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 (4)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 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 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3、情节辩护 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 二.辩护之证据不足辩护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证据不足辩护有以下几种情况: 1、“孤证”不能定案。 2、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 3、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 4、证据不充足不能定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控辩证据相冲突,控方证据不能否定辩方不能否定辩方证据; (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拓展延伸 标题:['3. 被告人行为与证据的辩解'] 在这个标题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法律分析主要是讨论被告人如何对他们的行为和证据进行辩解。在法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并试图通过合理的辩解来减轻或免除其法律责任。因此,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和证据,法院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断。 结语 案件事实辩护是一种有效的辩护方式,可以帮助被告人反驳公诉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它包括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和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而不够充分证据的辩护则包括证据不足辩护。控辩证据相冲突和法律适用辩护也是辩护律师可以采取的基本抗辩方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