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合议庭笔录来提交撤诉申请? |
释义 | 行人闯红灯与机动车责任的划分:无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有证据行人闯红灯但在机动车道,司机未注意,机动车主责;有证据行人闯红灯且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4、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而且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 拓展延伸 撤诉申请是否需要提供合议庭笔录?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程序的了解,撤诉申请通常不需要提供合议庭笔录。撤诉申请是指原告自愿放弃对被告的起诉,因此并不需要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或文件。合议庭笔录主要用于记录庭审过程中的证据、陈述和辩论,以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参考。然而,在撤诉申请阶段,案件已经进入了撤诉程序,因此合议庭笔录并不是必要的要求。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法庭规则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律师的解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事故现场和证据情况,对于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划分有不同的情况。在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发生在人行横道线上的情况下,机动车负全责,行人无责。而在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的情况下,机动车负主责,行人负次责。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则机动车负主责,行人负次责。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无法避免事故,则机动车负次责,行人负主责。根据以上解析,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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