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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开发贷款申请资料需要哪些
释义
    房地产开发一般需要的贷款申请资料包括,贷款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一、第三套房可以贷款吗
    第三套房可不可以贷款,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采用商业贷款来购买第三套房,之前的商业贷款已还清,那在买房时申请商业贷款还按首套房子来对待,可以贷款;
    2、如果个人信誉较差,没有拥有足够的首付金额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第三套房不可以贷款。
    一、贷款条件如下:
    1、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在当地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当地有相关的纳税证明;
    3、收入稳定,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4、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贷款流程准备资料如下: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能够提供税收证明的借款人需提供个税发票;
    5、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6、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7、借款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售合同》;
    8、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总而言之,第三套房可不可以贷款,需视情况而定,借款人还需要注意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欠款,不要有逾期行为,一旦发生逾期,不仅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另外贷款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如果不符合就会贷款不成功。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新建商品房应提供的材料:
    (1)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材料。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楼盘,应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审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揭楼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报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留复印件(或原件)一份;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按揭楼盘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书面材料;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④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⑤按揭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应由受委托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经办银行为按揭楼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书面材料;
    ②该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关于该项目楼盘的按揭协议;
    ③经办银行上级行审贷委员会对该项目按揭协议的批复。
    (3)应由借款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借款人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
    ①《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③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④婚姻状况证明;
    ⑤商品房购房合同;
    ⑥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⑧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⑨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4)应由借款人协助和授权受委托银行提供的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原件;
    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三、农户小额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借款人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家庭财产情况说明、担保人资信证明、担保人同意书、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质物权利凭证、资产评估报告、必要的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然后拿着一起去当地信用社如实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表。
    2、借款信用社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然后将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3、测定结束后,贷款银行会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4、贷款信用社发放贷款证,待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5、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偿还贷款本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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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0: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