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并依法生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双方主体合格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而 签订合同则缺乏相应保障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应招标未招标 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 为规范建筑市场,对于下列情况,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未实行招标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其中包括: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秘密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招标人透露招标投标情况,或者泄露标底;投标人串通投标,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或为谋取中标行贿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等。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的。如果投标价低于企业成本会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但我国法律、法规及造价的实践对于企业成本如何测算尚无规定。国家重点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采用议标的,投标单位少于两家,合同均为无效。 参考:山西日报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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