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已经住在廉租房里8年了。我还没有钱买我的房地产。我能继续住在廉租房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如果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如果逾期未退回的,则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廉租房最重要的申请条件是收入低、贫困、无住房,通常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所需具备的具体条件有: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鉴于廉租住房各地政策会有不同,申请时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具体要求了解,按照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具体要求进行申请。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我还没听说公租房可以卖。我已经租了这种房子7年了,座标江门。谢谢你。 法律分析:公租房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是五年为一个期限,如果租住者去购买房子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者分期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清以后就不用再交了,如果分期付款的话就得按照规则交房租,如果又想转让的话必须有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报价,银行的存款利息他不会跟着房价而上涨的,如果发现虚假信息骗了租房子的住户,会强制性将其退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我还没听说公租房可以卖。我已经租这种房子7年了,标志着江门。非常感谢。 法律分析:公租房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是五年为一个期限,如果租住者去购买房子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者分期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清以后就不用再交了,如果分期付款的话就得按照规则交房租,如果又想转让的话必须有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报价,银行的存款利息他不会跟着房价而上涨的,如果发现虚假信息骗了租房子的住户,会强制性将其退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我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让我交一个半月的押金,还交了500的电费押金。现在我不打算住在合同里,说乙方需要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我能拿回半个月的押金和电费押金吗? 法律分析:租房押金,是指为了避免因租房引起纠纷,房东与租客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租客入住前交予房东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担保。 实务中,押金数额可以是月租等额,也可以高于月租,但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押一付三”比较常见。 之所以会出现租房押金,多是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家用电器等物品不被破坏或者非法转卖,以及水电费的扣除。 入住之前,双方在租房合同中注明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房东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或者以押金抵消租客应交的必要费用后房东返还租客剩余的押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合租房里有一个密切的联系。我和我的朋友不想在任何地方租房子。我们想找房东换房子,但房东不会换。我们已经在合同签订的一年里住了三个月了。如果我们不租房子,我们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房屋租赁中出租人违约的,出租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取得廉租房死亡家属可否继续住在同住的房间里 法律分析:取得廉租房后死亡,其同住的家属倘若还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继续居住,但是需要申请续租。可以申请续租。廉租房续租条件如下:1、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居住证,并且居住满一定年限;2、廉租房续租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租赁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但相关租赁住房补贴可能有所改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四条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有哪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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