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武汉市范围内共有16个出入境窗口.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接待大厅不能办理身份证外,其他区出入境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均可办理.武汉各地公安机关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办理点,市民可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