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情形公安机关怎么处罚 |
释义 |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应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一、治安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二、治安管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 2、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 3、治安管理是公开的依法管理。 4、治安管理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 5、治安管理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 三、治安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1、调查取证;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6、执行治安处罚决定。 四、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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