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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地交社保合并的时候怎么处理
释义
    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
    根据国家规定,每位参保人退休后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因此在多地参加的社保,在退休前一定去办理社保合并手续。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要求,参保人在两地及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金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金,会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来办理,也就是由参保人申请办理社保转移,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完成以后,再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照规定将参保人同期其他养老保险关系进行清理。
    两地社保如何进行合并?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具体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医保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前往社保转出地的市级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移,完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社保参保凭证前往社保转入地的社保中心申请社保关系转入,由转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即可办理。
    另,由于各地社保政策有一定区别,因此建议大家办理转移前最好先向社保中心咨询。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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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