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与胁迫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被撤销,撤销后无效。《民法典》规定,受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行为影响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行为。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是可撤销的,撤销后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拓展延伸 欺诈胁迫行为是否可以剥夺合同效力? 欺诈胁迫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其目的是通过欺骗和威胁他人来达到自己的利益。根据法律原则,欺诈胁迫行为可以剥夺合同的效力。当一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在不公平的条件下达成协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法律保护受害方的权益,使其可以寻求追偿和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当涉及到欺诈胁迫行为时,受害方有权要求法律保护,并终止与欺诈方的合同关系。这样的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公平和诚信原则,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结语 欺诈、胁迫等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行为,其目的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利。根据法律原则,受害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受害方的权益,确保公平和诚信原则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关爱、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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