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版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的规定,耕地调整的时间可能是三十年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