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