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应予以提存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可知,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予以提存: (一)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二)提存之债真实、合法; (三)符合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条件; (四)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 一、提存有哪些法律后果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离婚怎么规定对方偿还债务是否归还本人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一方个人所承担的债务,应该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但另方担心债权人主张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在离婚时,应该通知债权人,签订协议,避免以后的纠纷。 至于能否办理提存公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提存公证规则》 第五条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三、标的物的提存条件是什么 标的物的提存条件是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若是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提存公证规则》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予以提存: 1、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2、提存之债真实、合法; 3、符合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条件; 4、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 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不符或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两者是否相符的,公证处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则不能产生提存的效力。 提存人仍要求提存的,公证处可以办理提存公证,并记载上述条件。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公证处应当拒绝办理提存公证,并告知申请人对拒绝公证不服的复议程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