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保户房屋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嘱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2)“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放弃继承的遗产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继承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二、与孙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不可以与孙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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