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死亡可否请求财产继承人的返还?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人可以请求继承人返还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因死亡宣告而直接取得财产的,不论是因继承或是受遗赠都应返还原物。 (2)第三人合法取得原物的,因其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 (3)如果利害关系人为取得财产而釆取隐瞒事实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对财产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哪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呢?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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