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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件批捕信息查询怎么查?
释义
    现在很多人民检察院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检察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等)提供案件最新办理情况的实时查询功能,提高办案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
    以下是部分检察院网站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须知:
    (一)可供查询的案件范围
    1、检察院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2、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
    3、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科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4、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办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二)有权查询案件信息的人员
    1、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至六款规定)
    2、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九条规定)
    3、与案件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经检察院批准同意后可以进行查询。
    (三)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
    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信息。
    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信息。
    3、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四)操作指南
    1、办理身份确认手续。查询人在查询前请先带备本人身份证、律师证、授权委托书或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当事人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同一案件只需办理一次身份确认手续。
    2、获取查询密码。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查询人的身份后,会交给查询人一个查询密码,凭此密码在本系统或大厅查询系统中可以多次查询。
    3、凭密码登录查询。查询人登录本系统后填写被查询人姓名,输入查询密码,点击“确认”后,系统即会自动弹出案件查询信息列表,显示所查询案件相关信息。
    4、提出意见。查询人在查看案件相关信息后,如有不明事项需要咨询的,或有意见、建议的,请在表格“查询人留言栏”里写明,检察院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回复。
    案件批捕信息不是公开信息,在专门的信息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在该案件的检察院官网一般会有查询指南,若没找到可咨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只有确认了是相关人员才能进行查询,携带证件去接收身份验证是必要的。查询后还可对查询提出意见建议并收到回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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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