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上的虚假广告由文化局监管。违反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 宣传的,由广告监督在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 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广告费 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 宣传的,由广告监督在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 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广告费 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