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3岁的熊孩子用家长的手机看直播时私自给主播打赏的钱能追回吗 |
释义 | 13岁熊孩子给主播打赏引发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13岁以下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后行使法律权利。熊孩子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关注孩子行为并尊重其意愿。退款是否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打赏款项的性质和用途。建议家长关注孩子行为,与其沟通并培养法律意识。 法律分析 针对13岁熊孩子私自给主播打赏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其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因此,13岁的熊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其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有权要求退回打赏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心其生活和成长,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搜查其身体。在这个问题中,熊孩子私自给主播打赏,其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关注其行为并尊重其意愿。 然而,熊孩子母亲是否同意退款,还需考虑其具体行为。如果母亲认为打赏钱属于孩子个人财产,无需返还,则可以据此主张不返还。但如果母亲认为打赏钱系其家庭共同财产,或者打赏钱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则可以要求熊孩子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家长关注孩子的行为,与孩子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想法,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家长也可以通过教育引导,让孩子认识到打赏行为的后果和责任,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中进行的虚拟打赏能否追回? 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中进行的虚拟打赏一般来说是无法追回的。虚拟打赏是一种虚拟货币交易,一旦完成交易,通常是无法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进行经济交易时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监护。如果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虚拟打赏,法律上认为这是无效的交易。然而,在实际操作上,要追回已经完成的虚拟打赏很困难,因为虚拟货币交易的特性使得追回变得极为复杂。因此,家长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监管,避免发生类似情况的发生。 结语 针对13岁熊孩子私自给主播打赏的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13岁的熊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关注孩子行为并尊重其意愿。是否退款需考虑具体情况,如打赏款项性质及用途。建议家长关注孩子行为,与其沟通,引导其认识打赏行为的后果和责任,培养法律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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